红杉不应鼓励“作恶式”创新

一家之言

搬运别人的内容而获得商业收益,这个过程,即便穿上“技术创新”的外衣,也是“作恶式创新”。红杉投资这样的项目,有鼓励作恶的嫌疑。

北京字节跳动科技公司最新发布的消息称,其资讯类手机APP“今日头条”,获得红杉资本领投、微博跟投的1亿美元融资。似乎,这又在上演资本助推新媒体创新的新案例。但若仔细推敲,今日头条的运营模式,红杉所鼓励的这种创新,其实具有“作恶”性质。

今日头条是一款资讯类APP,即通过向用户推送资讯获得流量,然后向广告客户销售广告。但这家公司的创始人张一鸣明确表示,“我们不生产内容”,而自称是新闻的“搬运工”。那么,用户读到的资讯从哪里搬来的呢?答案很简单:是从其他新闻资讯网站“搬运”而来的。

用搬运来的资讯,向用户推送,然后在获得用户之后,把吸引到的用户销售给广告客户。这是今日头条的运营模式,这种所谓新媒体赢利模式,与传统媒体的赢利模式其实没有什么两样。但其运营过程中,却有一个巨大的差别。那就是,传统的媒体制造内容,需要付出高昂的成本,而今日头条,只需要从别的地方“搬运内容”就可以实现。

事实上,今日头条的大量“搬运”,是在“被搬运者”不知道的情况下进行的,这与“盗”,已经意义相近。因此,今日头条必然地遭到内容盗版的质疑。

对于盗版质疑,今日头条昨天予以否认。其解释是,“和PC端的导航网站、搜索引擎类似,我们不修改合作网站页面内容,不展现自己的广告。把合作网站页面完整展现给用户。但这个解释显然存在漏洞:今日头条是搜索引擎吗?显然不是,既然不是,就不能把自己当作搜索引擎来规避法律风险。

此外,今日头条搬运走内容之后,事实上对内容进行了“技术加工”,而不是“原版呈现”。在搬运走的内容下面,大量的读者评论内容,存在了谁的服务器上?显然并没有回流到“被搬运者”那里。

归根到底,尽管穿上“搜索、技术、创新”的外衣,今日头条以不付出版权费的方式,向用户展现别人的内容,并获得广告收益,这是纯粹的商业行为。而其赢利目的,如果没有大量搬运来的免费内容,将成为无源之水。搬运别人的内容而获得商业收益,这个过程,即便可以称为“技术创新”,也是“作恶式创新”。

今日头条在搬运内容的过程中,没有让内容制作者分享收益。其“作恶”体现在,对内容制作者的不尊重,对付费生产内容的机构的不尊重和伤害。当内容生产者,不能获得相应的回报,必然打击内容生产者的积极性,最终会导致内容生产者失去创作的动力,以及内容质量的下降。

遗憾的是,这种作恶式创新,得到了诸如红杉资本这样的投资机构的青睐。作为投资者,红杉当然以商业利益为目的,但预期获得高额回报的同时,今日头条这一项目所存在的道德和法律风险,似乎被红杉视而不见了。“资讯搬运”这个模式,潜在的随时可能出现的被“被搬运者”叫停的风险,也被红杉忽视了。

红杉资本作为一家美国投资机构,在美国本土曾经成功投资了多家IT和互联网公司,在中国,包括互联网领域在内,还投资了大量实体产业项目。对比以往的投资项目,唯独今日头条这个项目,引起了巨大争议和质疑。面对一个遭遇盗版质疑的项目,红杉的巨额投资,有鼓励盗版和鼓励作恶的嫌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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